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已经拥有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需在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如果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法律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六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二)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三)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四)飞行活动性质; (五)其他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