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商业保险中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都可以在不同程度起到养老的目的,都属于商业养老保险范畴。商业养老保险也可以当作一种强制储蓄的手段,帮助年轻人未雨绸缪,避免年轻时的过度消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推出。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传统型养老保险的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二点四,日后从什么时间开始领,领多少钱,都是投保时就可以明确选择和预知的; 2、分红型养老保险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百分之一点五到百分之二。但分红险在预定利率之外,还有不确定的分红利益可以获得; 3、万能型寿险是一种长期的理财手段。这一类型的产品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部分也有保证收益,目前一般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左右,有的也与银行一年期定期利息挂钩。此外,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 4、投资连结险是投资风险最高的一类,当然风险与收益同在,也是最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的一类。投险也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但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 对于一些保守的消费者来说,一般较青睐传统的固定利率养老保险产品,认为现在市面上推出的养老保险过于花哨,存在一定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