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的债务如何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现在主要讨论共同债务的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债务必须具有两个特点: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所负的债务。六、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债务的具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债权人一般不认定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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