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号的书是非法出版物吗

法律援助

    没有书号的书是非法出版物。
    书没有书号,就不能算作可以流通的合法出版物,不能用来发行。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没有书号的书就意味着非法出版。个人或者单位用这种“书”来进行销售或者向不特定人群的赠予属于发行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作者只是向亲戚朋友等特定人群赠送,则属于合法范围。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申请书号的流程:
    1、由作者准备好申请书号所需要的材料;
    2、由作者把这些材料交给出版或者先交给出版公司,由出版公司在递交给出版社,最后由出版社对材料审核;
    3、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4、备案完成后,下发cip数据。
    综上所述,书号即ISBN,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各个出版社的。通过书号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如果书没有书号,就成了内部资料,内部资料是不允许定价的,也不允许销售,不用来发行只能算是印刷品,不算出版物,如果用来发行和售卖就属于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没有书号的出版书籍就意味着非法出版。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