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属于谁?
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产生,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行使政权。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政权。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
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拓展延伸
国家权力归属问题的法律解析与实践
国家权力归属问题的法律解析与实践涉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的核心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通过各种形式行使。具体而言,国家权力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上得到分配和行使。中央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而地方政府也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力。此外,国家权力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机构来实现和监督。在实践中,为了保障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人民的意愿。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属于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由普选产生,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在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代行政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政权机关,闭会期间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归属问题涉及政治体制核心议题,需要建立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行使合法公正,符合人民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