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的血液可以买卖吗

法律援助

    无偿献血的血液可以买卖吗
    不可以买卖。
    从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日起,我国实现了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取代了有偿献血。医疗临床用血是献血者无偿提供的,这是发扬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只能用于临床。在无偿献血的整个过程当中,不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利用公民无偿捐献的血液牟取私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十九条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