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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现场有保安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值班,对施工现场及出入工地的人员、车辆、材料、机具进行管理。
    (二)所有进出现场人员和工地保安应在项目经理和公司保卫科领导下工作,并由公司保卫科联系当地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小组,发生情况可立即通报。
    (三)出场车辆、机具、物资均需有工地项目经理的放行条,方可离开。人员离开现场时随身携带物品需保安员检查无疑方可放行。
    (四)探亲、访友人员,由门卫人员负责找人,在门卫外商谈。现场工人宿舍不得容留"三无人员"及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宅,来探亲的工作家属应自行另找房屋居住,不得住在工地。不得在宿舍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严禁酗酒及打架斗殴。
    (五)场内所有人员要登记造册,名册中要有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地成立业余防暴队,制止群体打架,团体抢劫、偷盗,制止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工地治安例行检查。业余防暴队可与业余消防队同一成员,这些人必须法纪观念强,大公无私,身体健壮具有些专业知识。
    (七)罚款规定:
    1.非本工地人员留宿一晚罚款200元。
    2.凡犯有黄、赌违法活动一次罚50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吸毒、贩毒,一律送公安机关。
    3.凡参与打架者,每人罚200元,打人肇事者每次罚500元,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偷盗者按被盗财物价值的20倍予以处罚,抢劫严重偷盗者送派出所处理。
    4.罚款一律从所在单位的押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