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所有阅览室实行开架管理。读者凭本馆所发的借阅证进入图书馆后。入阅览室后到架上自取书刊阅览。每次只取书刊一册,阅后将书刊放回到书架上橙色书架处。避免乱架。所有阅览室供阅览的书刊原则上不外借,可在馆内复印,复印完立即放回原阅览室。读者如有特殊需要,需持有关部门证明和外借申请书,经阅览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再经主管馆长批准后,允许借阅阅览室图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