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防疫政策

法律援助

    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持“健康码”绿码。
    对7日内有疫情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各住宅(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开通一个出入口,住宅(小区)居住人员凭证进入,并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须出具有效证件,经登记、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除本住宅(小区)登记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或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2、快递、投递、外卖等一律不准配送进入办公区域、住宅(小区)内。
    3、暂停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暂停开放网吧、影(剧)院、洗浴、茶楼、KTV等娱乐场所;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聚集性活动。
    4、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公共场所内的电梯、公共楼道、垃圾箱房、为民服务场所、公共办事区域须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5、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根据本市通知执行。各学校开学前,不得组织任何线下教学和集体活动。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在2月底前暂缓开展线下服务。
    6、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已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应主动联系租客,劝其近期不要返沪。对已返沪入住租客,应督促其落实隔离要求。如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者责任。
    疫情期间防护措施
    1、合理安排出行
    根据我国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特别是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市,如确需跨省出行,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立即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2、避免人员聚集
    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互送新年祝福,减少聚集;避免长途旅行或探亲,降低旅行风险;倡导简单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举办或参加大型聚会。
    3、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保持个人卫生、出入房间或进食前先洗手、食物要彻底煮熟等。勤洗手,老人、小孩及长期病患者通常是高危人群,需多关心,确保他们能保持个人卫生。
    4、做好个人防护
    定期清洁家庭生活环境,定期消毒厨房、卫生间等关键区域,保持良好的室内通风;外出时,做好个人保护,戴口罩,不要去拥挤、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
    5、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请公众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配料。尽量减少外出就餐,如在外就餐,需选择一个干净卫生的就餐场所。采用公筷、公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