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前需要准备什么
法律援助两人结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