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孩子们的未来负责?

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由其父母担任,但若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监护权可由祖父母、兄姐、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愿意担任的个人或组织按顺序承担。
    法律分析
    儿童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该由其父母来担任。但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其监护人。
    拓展延伸
    谁应该为孩子们的未来承担责任?
    孩子们的未来责任应由整个社会共同承担。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石,父母应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关注儿童权益,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教育机构应提供优质的教育,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社会各界应加强关注,提供支持和保护,确保孩子们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同时,孩子们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努力学习、锻炼自己,为自己的未来奠定良好基础。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的未来负责,让他们成为有能力、有担当的社会栋梁。
    结语
    儿童法定监护人原则上由父母担任。若父母无监护能力,祖父母、兄姐、居委会等有能力的人可担任监护人。孩子未来责任应由社会共同承担,家庭提供良好环境,政府关注权益,教育机构提供优质教育,社会提供支持和保护。孩子们也需努力学习,共同努力,成为有能力的社会栋梁。共建孩子们的未来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