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下落不明满几年

法律援助

    一、下落不明两年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宣告失踪的程序: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三、一人失踪另外一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吗
    一人失踪,另一人可以继承全部遗嘱,具体如下:
    1、应当先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失踪,满两年以后申请注销户口;
    2、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起诉分割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若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的,其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应设立被代管。若失踪人的财产、债权债务等难以得到正确处理,已损害到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法院可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即宣告死亡。失踪人在被法院宣告死亡后,财产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但若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取得其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按其请求还原财物,原物不存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