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权是否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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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产权是否有居住权??部分产权是否有居住权?补充回答:1、“房产证上写上共同共有人的名字,如果共同拥有人有10个那不是要在房产证上写10个人的名字有点不靠谱吧”:确实是,可以先分割遗产,将其他共有人的份额补偿相应价款。2、“50%是遗嘱所得另10%是父亲转给我的”:如果你父亲还在,应是赠与。遗嘱如果未经公证,应先做继承公证,然后过户;或者到法院起诉解决。1、“现在我有60%的产权”:(1)既然“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你如何确定你有“60%的产权”?是有你爷爷的遗嘱、还是有其他情况?请说明。(2)如果没有遗嘱、房产证上你不是占有60%产权的共有人的话:你父亲在世时,你不可能拥有60%的产权。2、“新房做好要重新办房产证。可以办我的名字吗?”:只做你一个人的名字,不可以:需要得到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行,或者将你和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名字都登记为产权人才行。3、因为不知道你是继承、还是原始取得的这60%产权,无法确定你过户到你名下的具体程序。4、“我是否拥有房屋的居住权?”:你有居住权,但其他共有人也有居住权,你行使居住权时应和其他共有人协商解决,因为共有人对于共有房屋拥有按份额的所有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