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花了三十万

法律援助

    教师调动不应该花钱,需要进行考核。
    因为教师都想在离家近的地方教学,所以离家远的就想办法调到离家近的地方。如果一名教师A,是从B乡调到C乡,C乡离家比较近,B乡离家比较远,并且位置比较偏僻一点。这样的话你需要首先找人打点关系,找的人能够与教育局的管事的人说上话,打点关系少不了钱的问题,送钱的多少不好把握,原来跨乡调动花钱没有那么多,几千块钱左右,现在每年调动都是水涨船高。据说调动都明码标价,还有起步价一万块。这是一个基础价格。这个价格前提是你还得找人托关系,没有这层因素,你有钱也没有地方花,想调动都没法调动。这里有一个关键的是必须找到能够拖上关系的人,不然你是没法调动的。跨乡调动肯定需要教育局,所以你托人找关系这时候就开始起作用了。钱送到位了,就慢慢等着办理调动手续就可以。只是这种调动只能从一个乡调动到另一个乡,在另一个乡里,具体去哪个学校这就有点不好说了,所以你就需要找乡里中心学校校长了。
    教育局把你从其他乡调到你要求的乡镇,你第一步花钱所起的作用就结束了,第二步花钱是需要找到你调动后乡里中心校校长活动,不然你很有可能会被分到一个偏僻的村小。刚刚考上特岗的教师不清楚里面的情况,所以特岗一般都是分到比较远的地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你在接下来的年份找人花钱,花了钱才会把你调到离家近的地方。特岗一般的老师都是分到“老少边穷”的地方,除了少部分家里有关系的分到镇里面的中心小学。其他的特岗教师是按照心照不宣的规则来运转的。
    跨乡调动以后,你分到哪所村小就由中心校长决定了。打点关系是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中心校长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工资并不是太高,外快可以增加额外收入。隐形收入可能比工资还要高,这也是可能的。中心校长的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于村小的老师来说,他就是一个有着你工作调动权力的实权人物。老师想要到一个离家近的村小,非打点关系不可,不然你是不可能到离你家近的学校的。背后人们看不到隐形手段才是关键的。中心校长的权力在教室调动工作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他管着全乡教师的调动工作,决定着老师去哪个地方任教,这是一种决定老师生杀大权的权力,关系到老师的考核,绩效工资,评级定职称等等。对于教师去哪个学校任教,交哪个年级与学科,他都有一定的管辖权力。尤其是在职称评定上面,有的甚至可以不按照规章制度来,而是按照自己制定的文件来执行,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的现象是:学校领导的职称评定总是优先一步,快教师一步。他们一般都在办公室,几乎不教课,评先评优的奖项截留给自己,根本不会让下面的老师知道,所以职称评定背后的猫腻不一般。因此也有人呼吁取消中心校,认为他们尸位素餐,截留荣誉,晋升高级,让辛辛苦苦的一线基层教师们无可奈何的羡慕嫉妒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