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失了,学校也没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学历证明具有与毕业证相同的效力。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说在毕业证丢失了以后,可以到学校申请开具学历证书。一、大学学历证明开具流程1、本人在学信网核实自己的毕业证编号,然后到市一级的报纸进行登报遗失启事,并登报报纸给教务处学籍管理老师核实。2、交纳2张2寸蓝底彩色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3、补办遗失申请书: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及毕业证遗失说明。4、教务处核实毕业生基本信息及补办材料办理毕业证明书。5、发放毕业证明书,同时在学信网标注。二、学历证明模板模板(一)学历证明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在我校_______专业本科学习,学制四年。特此证明。xx学校xx年x月x日模板(二)证明姓名,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系xx省xx市/县人,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本校就读(普通高中/职高/成高/(专业)毕业。现因遗失毕业证书,本人要求证明其学历。经核实,特发此件,以资证明。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