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的特点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浮动抵押的特点是:
    1、浮动抵押的抵押人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2、抵押的只能是动产,而且限于抵押人现有的和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3、抵押的动产是在不断变化中的,直到约定或者法定的事由发生,抵押财产才确定;
    4、抵押财产确定前,抵押人可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处分这些动产。
    浮动抵押的优势在于:首先,浮动抵押作为一种以将有和现有财产为标的的担保
    物权制度,无疑扩大了可以作为担保的财产范围。其次,在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之前浮动抵押人拥有对被抵押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兼顾正常经营和融资的需要。此外,实现抵押权时,接管人制度的存在,亦可以保持企业的整体存在,不至于被迫出卖,拍卖企业,能够充分发挥企业的价值。
    一、浮动抵押的劣势是什么?
    浮动抵押的劣势主要在于浮动抵押人具有自由处分被抵押财产的权利,造成抵押标的具有不稳定性,担保权人的利益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其利益的实现。
    浮动抵押是一种创立于英
    国衡平法的担保制度,具有鲜明的英美法特点,普遍应用于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在成文法中主要规定在公司法和破产法中,在美国则出现在《统一商法典》中。由于浮动抵押的特殊性,在大陆法系一般均作为特殊担保对待,一般规定于单行法中。
    《民法典》对于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而把不动产、知识产权、债券等排除在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之外,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民法典》对用于固定抵押的物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