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参海关新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最新的中国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入中国国境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中,新鲜的花旗参应属于第十条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