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周末西湖景区限行规则

法律援助

    周末西湖限行时间是全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早八点半至晚五点,限行范围是西湖景区。
    限行规则:凡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机动车辆(含个性化牌照、临时号牌)需在西湖风景名胜区限行区域(道路)内通行的,其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公历日单双号相一致。
    杭州西湖景区周末采取单双号限行规则,凡悬挂小型车号牌的机动车辆需在西湖风景名胜区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其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公历日单双号相一致。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允许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允许在偶数日通行,限行时间是全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早八点至晚五点。
    单双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单号日子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子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措施实施以后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缓解作用。
    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3、持有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须遵守通行证的使用规定;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
    5、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6、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7、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三、“错峰限行”规则
    (一)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三)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限行”限制。
    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四、其他规定
    (一)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二)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具体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杭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