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后女朋友死了谁负责?
法律援助因为分手女朋友死了,如果没有引起其自杀的故意,是不用负责的。但如果存在教唆自杀,欺骗自杀等情形导致其死亡的,那么教唆者和欺骗者需要承担责任。
一、如何教唆他人卖淫
教唆她人进行卖淫活动的,可能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进行处罚。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不可能既遂的行为,是未遂的教唆:如果教唆者所教唆的行为是不能犯,则不问教唆者的故意内容如何,均不成立犯罪;如果教唆者所教唆的行为是可能导致结果发生的未遂犯,则需要判断教唆者是否具有教唆犯罪的故意。
二、情侣分手后,如果女方去自杀,男方是否有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因为情侣不是法律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也有例外,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1、女友在男友家自杀,男友在场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此时由于男友对此空间有排他的支配力,此时有救助义务。2、男友言语教唆女友自杀,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三、对于相约自杀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相约自杀行为的处理如下:
1、甲乙双方相约自杀。甲方实施自杀后,乙方暂时改变主意而不自杀,能够帮助但不帮助甲方的,乙方构成犯罪;
2、双方自杀成功,不存在犯罪问题。如果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死亡,另一方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自杀失败,失败的一方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