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定义与解释
法律援助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根据证据证明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错误部分或全部损害其权益,向作出该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改变或撤销原文书。
法律分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
拓展延伸
撤销之诉的程序和要求
撤销之诉是指第三人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裁定提出的一种法律程序,旨在撤销原判或裁定。撤销之诉的程序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第三人必须符合具体的法定资格条件,例如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受到直接影响等。其次,第三人需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撤销之诉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申请。接下来,法院将审查申请,对申请的合法性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受理撤销之诉。如果法院受理了撤销之诉,将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证据,并最终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撤销之诉的要求和程序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当事人在提起撤销之诉前应仔细研究适用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
结语
撤销之诉是指第三人对已生效法律判决或裁定提出的程序,旨在撤销原判。程序包括符合法定资格、递交申请、提供证据和理由、法院评估受理与否、进一步审理、听取意见和证据,并作出新判决。撤销之诉要求和程序因法律体系不同而异,当事人应仔细研究适用法规和判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