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的包括哪几方
法律援助三方包括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
毕业生应在协议书上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并列入就业计划及按时派遣,就业协议书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和义务,内容更加详细。一般而言,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可以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注明。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关于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及对于双方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过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主管就业部门的同意和认证,以上四方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