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可以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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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天冷静期可以不要,协议离婚才具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不具备三十天冷静期。我国现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其他财产、子女问题达成合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也称之为两愿离婚,在法理上,将协议离婚称为登记离婚,是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如下不同点:
    一、两者的适用情形不同。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诉讼离婚适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
    二、两者的程序不同。协议离婚程序为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程序为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
    三、其他不同。
    协议离婚有什么步骤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时间在30
    60天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