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地域管辖 -管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般民间纠纷的管辖。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来确定受理纠纷的调解组织,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应处于同一辖区或单位内。另一种是以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发生地为标准来确定受理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复杂、疑难和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的管辖。此类纠纷可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或由几个相关的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