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和已收的区别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如果收到了,当然就是“已收到”是正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1、性质:带有结论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期限限制。2、目的:经调查核实,扣押的物品属于非法财物,公安机关将其缴获,以免继续危害社会。带有结论性和处罚性的行政强制措施。3、对象: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和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六)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