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免税的有哪些

法律援助

    农副产品免税的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副产品零售申请免税提供的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3、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