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谈话入党谈话内容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上级党组织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的谈话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来确定,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2)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
    (4)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
    (5)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6)发展对象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
    (7)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