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危害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法律援助

    一、从事危害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有哪些
    1、从事危害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如下: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背叛国家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