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保单中关于风湿病的告知事项是否包括家族史?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告知的重疾险风险因素需要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家族史属于重要风险因素之一。但如果保单中未明确列出家族史作为风险因素告知事项,则不能要求投保人就此进行告知,否则将对投保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应当采用公平合理的方式订立和履行。
    -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和应当注意的事项。
    -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保险合同中明确表示不需要告知的情况以外,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应当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如果投保人未能如实告知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保单中未明确列出家族史作为风险因素告知事项,则不能要求投保人就此进行告知,否则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投保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列明重要风险因素,并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订立和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