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所需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农村建房所需的程序有:
    1、建房户向村委会申请建房;
    2、村委会审批,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