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在职学历提升的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对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培训单位举办的所谓“学历班”等,要坚决予以清理;对有学历、学位授予资格的教育、培训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他们认真按有关规定开展干部的在职教育,严格教学标准,保证教学质量。对那些违反有关规定和职业道德滥发学历、学位证书的教育、培训单位,要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对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培训单位举办的所谓“学历班”等,要坚决予以清理;对有学历、学位授予资格的教育、培训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他们认真按有关规定开展干部的在职教育,严格教学标准,保证教学质量。对那些违反有关规定和职业道德滥发学历、学位证书的教育、培训单位,要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