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学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深圳上学需要的条件是:需要的条件如下: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的材料和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一、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二、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4、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家长需注意的事项。
及时更新户证、居住、租赁、计划生育等信息:在深居住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办理深圳户籍市内迁移或变更居住证上的登记信息,如租房居住的要以新的居住地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并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