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一步先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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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的第一步应该先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再向该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离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起诉离婚要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2.注意选择好管辖法院,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分居两地怎样起诉离婚
    夫妻分居两地要起诉离婚,首先就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在法院受理后,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分居满两年并且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的,分居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接着就只需要等待开庭时间,然后到法院开庭。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知,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在受理后,通常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然后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案件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不过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如果存在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对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离婚
    对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起诉状的副本,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