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士赴台交流必须有什么
法律援助大陆人士赴台交流必须需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其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
大陆人士赴台交流必须有的具体如下:
1、由公安出入境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影本;
2、由台湾移民署部门出具的《入出镜许可证》及影本;
3、身份证及必要用品。
申请条件如下:
1、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下简称因私事前往台湾,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2、大陆在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雹坦含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
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1、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实填写。申请人如是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意见;
2、提交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但受理人员需查验原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复印件 ,但受理人员需查验原件;
5、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6、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7、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应先向国家旅游局指定的组团社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向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信胡。登记备案的国家工源笑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暂不允许赴台旅游。
综上所述,大陆居民赴台交流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所以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