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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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什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的权利经营权、流转权、继承权、收益权、土地被征用后取得补偿等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
    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的权利经营权、流转权、继承权、收益权、土地被征用后取得补偿等的权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