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误区没有强拆就无法起诉
法律援助显然,这位网友并非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对于征地拆迁案件也并不了解,所以才会提出上面这个问题。然而,拆迁律师注意到,这样的疑问并不是这名网友独有的,实际上许多被拆迁户都会提到这些问题,甚至是一些不涉足拆迁领域的律师也有这种想法。例如,有的被拆迁户就误认为,遭遇拆迁,想请律师维权,只有在被强拆之后才能请律师介入,否则房子都没拆,怎么告?对于其他领域的律师而言,比如说主要从事民事诉讼的律师,他们可能习惯性地把强拆归为民事侵权行为,所以就会觉得,如果强拆这一侵权行为没有发生,房屋被拆毁的侵权结果也没有发生,自然不能起诉追究民事责任。应当承认,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中,确实是这样;不过,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这种认为只有强拆了才能起诉的观点实际上大错特错,并且十分有害。个中缘由,下面京平拆迁律师就为大家细细道来。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的是,为什么要征地拆迁。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征收土地还是房屋,都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过,在实际的征地拆迁中,“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多了去了,多少征地拆迁项目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现实中却是进行商业开发,这些项目如果通过各种手段批了下来,现在因此要拆老百姓的房了,像这样的情况,不用等到他拆房,对于违法审批的行为,被拆迁户作为利害关系人本身就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实际上,这一类诉讼带来的维权效果,反而可能比你去打强拆官司要强得多,你想想看,起诉强拆,最多就是确认强拆违法,然后进行赔偿,对于拆迁方而言实际上无非就是输了官司、赔点钱,该开发建设的,还继续开发建设;但是如果你起诉的是人家这个项目或者这次拆迁的审批手续,能达到的最佳结果是什么?就是有可能因为审批违法而导致拆不下去、建不下去,这对于拆迁方来说,得是多大的损失?他还不得赶紧找你和解!
其次,我们来看看强拆这个行为。实际上,强拆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例如,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在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拆迁方如果想要合法地进行强拆,前提是要有合法的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然后还得给被拆迁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拆迁户没有对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法院强制执行之外,其他的环节几乎都可以起诉,简直不要太多。但是,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是有法定的时效期间的,超过了时效,你再想起诉,可以晚了。我们看到很多淳朴的老百姓,拿到了征收补偿决定,认为补偿太低,觉得它就是违法的,可以不予理会,甚至拿到手就撕了,等到过了一段时间,人家向法院申请强拆,法院也支持了,房子拆了以后,傻眼了,才找到拆迁律师,对于这种情况,拆迁律师只能表示遗憾。
最后,很多人会问,如果就是纯粹的违法强拆,根本什么手续都没有,拆之前能有什么招?这种情况实践当中也很常见,什么手续都没有出示,莫名其妙就要来拆房。但是,人家有没有办手续,你如何从法律上确定?只能通过法律调查,才能水落石出。要知道,你没有看到,不代表人家没有手续。实际上,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大家都知道要办什么事情,这个手续可不要太繁琐,何况是拆迁。千万别以为拆迁就是拆房子建房子,当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太多了——发改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国土部门……拆迁方手续不全的很多,敢来强拆的一般都不是等闲之辈,但一项手续也没有就敢强拆的,那得有多大的本事!要真有这本事,哪怕走走形式办个手续,对人家来说恐怕也不是太难,何乐而不为?即便拆迁方确实一项手续都没有,你也不是只能干等着人家来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代理这类案件时,如果存在违法强拆的可能,一般会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可别小看这一步,要是真被拆了,有了这一步,事后大可以起诉公安机关。另外,拆迁一般不会就拆你一户,对于没有任何手续,你大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非法拆迁和违法施工等行为,如果相关部门不履行查处职责,你同样可以起诉这些部门。
当然,不同律师的维权策略都各有特色,据说有的律师(非本所律师)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接到拆迁案件之后什么都不做,就等着违法强拆,一强拆就起诉,这样工作量还小。对于这种方式,京平拆迁律师一向都是敬而远之,因为对于被拆迁户而言,只要能够成功地保住房屋,本身就是拆迁补偿协商过程中最大的谈判筹码,为此,哪怕律师的工作繁琐一些,也是值得的。
在此,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拆迁户,拆迁维权要趁早,虽然说违法强拆过后也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但是真正操作起来,难度不仅仅只是加了一个档次,其中的风险也更是不在话下,没有必然让自己陷入如此被动的境况,使原本已经铺满荆棘的维权之路更加艰辛。
作者:蔡晓仪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注:如需转载,请标明版权!
王炳峰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专业从事行政诉讼和征地拆迁维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