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办理慢病办理流程

法律援助

    大连慢病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如参检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病历资料(住院病志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如提供异地住院病志的,还需提供住院医疗费发票的复印件;门诊病志为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等,到当地医保局或各区分局经办窗口进行初审;
    2、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3、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4、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5、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6、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7、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员,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并制作慢性病卡;
    8、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认定上的愠病人品进行公示,发放愠性病卡,愠性病人品购买愠性病外方本。
    医保报销条件:
    1、确认参保身份:在就医前,需要确认自己已经参加了当地的医保,可以通过社保卡、医保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
    2、就医类别:医保一般只会对于治疗性的医疗行为进行报销,如门诊、住院、手术、检查等。一些美容性质的医疗行为,如牙齿美容、整形美容等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3、医疗费用:医保只会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如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个人自费的部分,医保不予报销;
    4、医院资质:医保只会对于合法经营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如公立医院、合格的私立医院等。不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者诊所,医保不予报销。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职工医保报销的具体流程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