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发展有哪些阶段
法律援助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我国的房地产发展大体上分为四个时期:
建国之初到改革开放前(1949年—1979年)时期:在此30年间,中国处在计划经济时期住宅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产品进行分配,并不具备房地产业的基本特征;
1979年—1989年,是中国房地产业的萌芽起步时期:这一时期,商品房逐渐地开始成为商品,至1989年底,全国城镇共完成住宅建设投资331亿元,住宅竣工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
1989年—1999年,是中国房地产业的膨胀整顿时期:著名的“百万大军下海南”就发生在这个时期,从1992年—1996年短短4年时间,中国房地产的投资建设高速膨胀,全国很多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房地产投机现象,造就了当年的“房地产泡沫”,以至于十几年后的今天,有些地区仍旧矗立着当年房地产井喷时留下的“烂尾楼”;
1999年至今,是中国房地产业的繁荣与规范时期:这一时期,随着我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开发与业主的购房行为日渐趋于现实和理性。
北京,作为拥有15亿公民人口的中国首都,在这样的房地产演进氛围之下,自然责无旁贷地成为了中国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的最热点城市之一。在商品经济的大环境下,哪里有收益,哪里就会有投资,因此,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成为商品房投资者的选择之地显然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