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如何做分录处理
法律援助预借时,财务部门根据借款凭证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1600(借出去的现金)
贷:现金1600(现金借出,现金减少)
行政科购买办公用品1520元后凭发票和验收入库单到财务部门报销,交回多余现金80元,财务部门编制转帐凭证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1520(购买的办公用品为管理费用)
现金80(借出去的现金未用完部分收回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1600(冲借方,结转掉,借出去的现金收回,出纳员收回多借的未用现金80元。)
如果行政科实际购买办公用品1780元,自己垫付了180元,则在报销时除按规定编制转帐凭证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1780(购买的办公用品为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1600(借出去的现金冲销)
现金180(还要付180元)
出纳员付给行政科现金180元,退还行政科经办人员其垫付的现金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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