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填制的准备工作
法律援助(一)记账分录要正确
在记账凭证中,编制的会计分录必须正确。会计科目和会计借贷方要准确,这是对记账凭证要求的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会计记账中最应注意的内容,同时还应注意,会计科目和编号是会计法规规定的,不得随意更改会计的一级科目和一级科目编号。
(二)记账内容要完整
一般来说,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业务发生的日期是一致的,但也有写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日期不一致,如: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日期应是货币资金实际收付的日期;库存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填写办理收、付现金的日期;如实际收到的银行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时,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属于计提和分配费用等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应以当月最后的日期填写
(三)记账依据要准确
原始凭证是记账凭证的依据,是记账凭证的直接记账内容,因此,必须保证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四)记账编号要连续
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以便于以后查账,也能使会计人员较快的发现记账的错误。
(五)记账摘要要简明
在填写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时,既要保证摘要的简明扼要,又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概括出经济业务的要点,以便于登记账簿和审核业务,但简明不意味着简单,有些业务不能只简单的说明,如遇有冲转业务,不能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月、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科目。所以,摘要简明不是越简略越好,摘要要简明扼要又要清晰地反映出经济业务内容。
(六)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对原始凭证的加工,是会计登帐的必然阶段,也是会计核算的重要阶段,是进行会计处理的直接依据,因此,填制记账凭证有严格的规范要求。
(七)记账凭证的定义
记账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登记账簿,需要将来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格式大小不一的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填制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并将相关的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八)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
企业的经济业务的内容繁多,而记录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所包括的具体内容页不尽相同,有时一种类的记账凭证也有不同的格式,但不管什么样的经济业务或者格式,每一个原始凭证都必须真实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记账凭证也不例外,在反映不同种类经济业务的同时,还要有其规定的基本要素,这些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原始凭证单位(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填制人姓名;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账户的名称,借贷方向;原始凭证的名称,内容、张-数等;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记账凭证有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