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理由才会批

法律援助

    给小孩改名字有以下几种理由: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那么,在我国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改名字需要进行的流程:
    ①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②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学校单位街道都可以);
    ③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④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⑤公证;
    ⑥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⑦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以上就是关于小孩改名需要什么理由才批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