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职人员以前超生的,现在还会被开除公职。根据法律规定,公职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国家政策的将会被予以辞退。在实行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时期超生的属于违反政策的行为,即使现在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放开,也会被开除公职。 法律客观: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