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法下水管道规定是 |
释义 | 《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没有责任人的,由物业公司用公共维修金维修。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等利用相邻不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获得支持。 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 看责任属于谁,首先要确认主管道漏水原因。 责任划分: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你可以聘请房屋鉴定机构,并邀请物业到场,对装修的管道进行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人,然后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即可。 民法典对下水管道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获得支持。综上所述,物业管理法是一部针对物业管理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其中根据物业法下水管道规定,下水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发生损坏,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业主个人原因导致下水道损坏的,业主要承担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找人维修。业主自行维修的话,要注意不得对临近住户的居住环境造成破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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