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三次不判该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三次都不判离,是因为没有离婚理由,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会判离婚。所以,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实到达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才可能判决离婚。 一、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这些:1、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应当准备离婚起诉书,起诉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应当提供结婚证,未提供的,无法证明双方有夫妻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3、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原告应当准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二、第一次撤诉案第二次会判离吗? 不一定。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夫妻离婚,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看起诉的次数。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原告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婚姻状况已经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一方具有重婚、婚外同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分居两年以上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法院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该判决离婚。因此,通过诉讼来诉求离婚的,重要的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情况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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