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的行为。撤销权的条件是:存在有效债务关系、债务人进行不合理财产处分、债务人行为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故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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