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只要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不存在产权分离出卖、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非法转让的情形,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发生效力。 一、什么二手房是不能买卖交易 二手房不能买卖交易的情况: 1、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接管理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4、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5、抵押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6、以标准价购买,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格,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7、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让的房屋; 8、房屋已出租给别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下购房合同会被判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面积误差过大的;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的;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三、房屋买卖中未过户的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因标的房屋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考虑到所购房屋物权因拆迁而消灭,买方已无法取得标的房屋的产权。卖方作为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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