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欺诈员工只领工资未分享盈利 |
释义 | 诈骗罪无单位犯罪,只追究自然人责任;单位领导授意员工诈骗则共同犯罪。从事犯罪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报酬请求权。诈骗所得应追缴。劳动合同只是犯罪分工约定。 法律分析 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施诈骗行为的员工是诈骗罪的共犯。从事犯罪的劳动合同无效,没有劳动报酬请求权。诈骗所得应作为违法所得没收。所谓的劳动合同不过是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犯罪分工、分赃的约定。 拓展延伸 揭示公司利益剥夺:员工工资被扣,盈利却未分享 公司欺诈行为的揭示揭示了一种令人震惊的现象,即公司剥夺了员工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资被扣除,而公司却没有将盈利与他们分享。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和道德准则,也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和合法权益。揭示这一问题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促使公司承担起应尽的责任。通过公开披露这一不公平的行为,我们希望引起公众的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采取行动,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加强对公司欺诈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结语 揭示公司欺诈行为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员工权益,促使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剥夺员工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和道德,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公开揭露此类不公行为旨在引起公众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采取行动,确保员工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加强对公司欺诈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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