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经济利益平衡原则;2、调解原则;3、合法性审查原则;4、过错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八条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若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