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被收购后可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被收购之后,依据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约定,约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双方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履行,但是要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原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被收购还有股份吗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规定被收购公司是否还有股份。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公司被收购有没有赔偿金 若不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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