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的合同订立时破产,我是否需要与投标人再谈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合同订立时,如发生破产,是否需要与投标人再进行谈判,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破产程序会需要进行清算和重组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合同的履行也可能受到影响。如果合同已经达成协议并签署,根据合同约定,破产方仍需继续承担责任。如果合同尚未定稿,可与投标人重新协商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破产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破产财产应当全面受理破产债权人申报;破产清算人依法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评估、变卖、清偿破产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 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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