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公务员被要求无事加班是否合理呢? |
释义 | 首先,公务员这个群体和政府机关部门那是两回事,这个要先明确。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中很多都不是公务员。对于你这个问题,个人意见是,有合理的部分。政府部门周末不办公,老百姓很多事情只能工作日请了假去办,确实给老百姓带来很多不便。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部门周末加班是有必要的。但是话说回来,政府机关周末上班应该以方便老百姓办事为基本目的,所以对于那些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不是太密切的部门,周末加班的必要性就要打个问号了,这些部门周末加班不仅不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反有“作秀”的嫌疑,也会造成对财政资金的新的浪费。此外,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不管是否是公务员)也是普通劳动者,也有正常的休息权利。而据我所知多数政府机关周末加值班都是义务的,没有加班费或者调休的补偿(有例外但不多的)。在没有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强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周末加班是对劳动者休息权利的侵犯,应该在制度上明确补偿机制。当然,针对我最后这段话,肯定会有人出言讽刺,理由不外乎“普通上班族周末加班也没有补偿,凭什么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有”,或者就是“政府周末加班也是浪费时间,平时都闲得要死”,诸如此类。凡是与政府机关和公务员有关的话题,总会人要出来“喷”的。我只是就事论事。部分普通劳动者加班不享受补偿机制固然是不对,但这不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不能享受的理由,这个在逻辑上讲不通,最简单的道理别人犯了错不等于自己也可以犯错吧?要不然,按照这个逻辑,只要全中国有一个人加班没有补偿,那全国加班的人就都不能有,这个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以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为代表,如今普通公务员正在回归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定位。既然是普通劳动者,那就有权享受加班补偿的待遇。不能提到公务员占优的方面就喊着“不公平”,而公务员(尤其是普通公务员,甚至可以包括那些政府机关工作却没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编制的人们)有“吃亏”的地方就说“活该,谁让你当公务员”,这不是一种理性的做法。至于说周末加班“作秀”的问题,我上面已经强调过一个“必要性”的问题,也就是看老百姓是否有这个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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